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提出31项具体要求。其中第19项为“加强太空领域统筹”,内容包括探索研究开放共享的航天发射场和航天测控系统建设。第22项为“发展典型军民融合产业”,涉及航天的内容为“积极引导支持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发展”。
新中国的领导人向来重视军民融合,建国时毛泽东提出“军民两用”思想,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以民养军”,上个世纪90年代江泽民提出坚持“两头兼顾、协调发展”的方针。到2015年,习近平首次提出要“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三五”规划要求“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要推进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和资源共享、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发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军地人才双向培养交流使用、社会服务和军事后勤统筹发展、国防动员现代化建设、新兴领域军民深度融合。2017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习近平任主任。
中国的军民融合虽然已经确立了大的目标,就是加快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这些阶段性目标确定了以后,我们用什么样的路径去实现这个目标?这个战略纲要从各个方面作出了重要的部署和规划,所以,这个战略纲要和以前我们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意见,以及同国家出台的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十三五”规划相比,它都有很大的不同,一个是它更管长远、更管全局、更管根本,它超出了那些政策、那些规划的局限,从战略层面上布局国家的大局和长远,而它的意义是最重要的。
我国中央军工企业共11家,全都体量庞大。核能一家,航空、航天、兵器、船舶、信息技术各两家“军转民”较为成熟,源自这些军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内在动力。
今后,民参军”尚有巨大发展空间。我国民营企业究竟多少,统计口径不同,数据也不一致,但量级至少为1000万家。而获得军品生产资格的民营企业不过区区一千余家。主要原因不是民营企业的能力不足,而是军品准入规则的制约。
变化正在发生。“民参军”带来的市场机会自2015年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起逐渐显现。国家战略落实到“十三五”规划;此后,2017年初设立了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2017年12月《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更是为分析军民融合顶层设计带来的市场机会提供了观察窗口。
新政策放大的“民参军”市场机会较为显著的有8种。
——非武器军品。军品研发和生产能力分为核心能力、重要能力和一般能力。《意见》要求核心能力由国家主导;重要能力发挥国家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竞争,择优扶强;一般能力完全放开,充分竞争。非武器军品,如军装、食品,应在完全放开之列,民营企业大有机会。
——非涉密武器装备。《意见》要求,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定密和招投标工作,凡不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不再纳入保密资格认定等行政许可范围;凡不需要承制单位具有保密资格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不得将保密资格作为招投标条件。考虑到保密资格的获得仅仅在手续上就是相当繁琐的过程,这意味着为大量“民参军”企业松绑。
——民间航天事业。《意见》提出,加强太空领域统筹。面向军民需求,加快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加快论证实施重型运载火箭、空间核动力装置、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等一批军民融合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以遥感卫星为突破口,制定国家卫星遥感数据政策,促进军民卫星资源和卫星数据共享。探索研究开放共享的航天发射场和航天测控系统建设。
——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意见》要求重点推进网络空间领域建设。促进通信卫星等通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大力发展网络安全、电磁频谱资源管理等技术、产品和装备。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工程实施。
——海洋事业。《意见》提出军民融合应支撑海洋领域建设。推进海洋领域军民试验需求和试验设施统筹,加快深远海试验场建设。大力发展水下探测、信息传输与安全等技术,提高海洋综合感知能力。这些领域均有民营企业发挥的空间。
——区域经济建设。《意见》提出促进军工经济和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和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四大板块”布局以及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鼓励军工集团公司与地方政府加强战略合作和规划政策对接。各地政府和民营企业将从这一政策中得到引资和合作机会,军民融合特色园区可望在各地开
——人才培养。《意见》要求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人才发展规划,利用全社会优势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国防特色高校共建和国防特色学科建设。“全社会”,意味着尚未涉足国防科技人才培养的高校和培训机构有了新机会。
——专业服务。《意见》中的“社会资本参与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军工单位采取入股、租赁”民口产能、“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退出机制”、“完善社会投资审核制度”等安排,为金融、法律等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带来新空间。